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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安市城北小学优秀学生家长评比条件
编辑日期:2010-4-10  发稿人:城北小学  阅读次数:次  [ 关 闭 ]
一、树立为国教子,以德育人的思想,自觉履行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。
二、教育子女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,培养子女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;培养子女的劳动意识、科学精神和法制观念,帮助子女增强“五自”能力。
三、确立现代家庭教育观念,掌握科学的教育知识和方法,因材施教;重视子女全面发展教育。
四、积极创建学习型家庭,与子女互动互学,共同提高。
五、举止文明,情趣健康,敬业进取,言行一致,以良好的品行修养做子女的表率。
六、建立民主、平等、和睦的家庭关系,积极营造文明家风,创设和谐的育人环境。
七、主动配合学校教育、社会教育,支持子女参加学校活动和社会实践,保持教育的一致性。
八、主动参加家长学校学习,遵守家长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热心家教,不断探索家教途径,总结家教经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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