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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安市城北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
编辑日期:2016-7-4  发稿人:陈明珩  阅读次数:次  [ 关 闭 ]

六安市城北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

    为了贯彻国家、省、市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精神,进一步在校园内做好推广普通话、推行规范汉字工作,切实发挥“学校是纯洁祖国语言文字的坚强阵地”的作用,净化校园语言文字环境,使全体师生能自觉讲普通话、写规范字、做文明人,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,提升学校办学品位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高兰
副组长:方家社、张敏、冯立江、傅永章、佘传理
成  员: 黄荣劲、周先宏、陈明珩 、徐世强、鲍效农、吴晓荣、张玉田、莫少锋、谢光玲、薛 玲、蒋逍勤、张仁鹏
二、领导小组工作职责
1、全面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、指导、宣传工作,制定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;
2、制定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达标评估规划,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具体责任人;
3、制定学校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奖惩办法,并负责考核、评估。做好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评比表彰,确保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专项资金;
4、协调各部门职责,共同做好语言文字达标工作;监督、检查、评估相关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;
5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,及时研究和解决语言文字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。
三、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
1、领导小组下面设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执行小组,组长由邱燕兼任,会同语文年级组、各班推普小组共同组成一个执行机构,按照学校整体工作计划,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开展,并做好记录和有关材料的收集工作。
2、工作流程如下:领导小组组长(高兰)——执行组长(陈明珩)——语文学科组长(刘琴)——各年级语文组长(晁文琴、王德琼、倪勇、黄群、李性宏、邓传金)——各班级语文老师——各班推普小组
三、工作小组成员工作职责
1、做好校园宣传栏、文化展板、班级墙报等环境的语言文字规范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;
2、在各类教学常规资料及作业批改中正确使用语言文字,并随时整改;
3、注重在教学中正确使用普通话,并注重对学生进行普通话的规范训练;
4、在语言文字推广和实践活动中主动参与,认真指导。
 
城北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领导小组
2015年 8月8 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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